黑龙江省将重大气象灾害(暴雨)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

2026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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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最新预报和降水情况,按照《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(黑政办规〔2020〕30号)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标准,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31日11时将7月30日11时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(暴雨)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重大气象灾害(暴雨)Ⅱ级应急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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